鄂尔多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各企业单位及时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2024/11/26 9.9k 阅读 238 点赞

  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文件要求,我市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筛选推送符合“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给予资金返还发放。

  为确保广大参保单位能够及时享受政策,请不在系统生成的“免申即享”名单中,但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市本级参保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请在系统生成的“免申即享”名单中,已表示确认享受但未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0477-8586089)。

  请在系统生成的“免申即享”名单中,但无有效联系方式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于2024年12月10日前主动联系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确认,如未能按期进行确认将视为自主申报。

  附件:2024年鄂尔多斯市本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未确认名单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审核:宏德图


信息来源: 就业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