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缴存职工计结利息工作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计结利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市住房公积金共为 11384家缴存单位的48.97万名缴存职工结付利息 4.86亿元,结息金额较去年增长13.07%,人均结息 992.45元,结付利息现已全部汇入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利息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年利率为1.5%。
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APP、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方式自助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查看本年度结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