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效能。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次,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了专题述法报告。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积极推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二)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规范性文件运行管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法规科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人员3名进行专业审查,2024年共审核行政文件、规范性文件13件,请示60件,合同86件。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建房屋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牵头负责《供热管理条例》的立法预审议,《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一是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能力。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作风转变。二是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班,持续巩固深化住建系统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防范》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打造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的法治工作队伍,全市住建系统共1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2024 年 新申领行政执法证38张,依法收回、注销行政执法证39张。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高效规范的实施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在住建官网公示公开,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及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及时向旗区下发工作任务,要求自查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并通过对近三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梳理行政执法问题,形成评查报告,对梳理发现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五)健全执法机制,构建信用监管模式。一是制定住建领域信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市住建领域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住建领域诚信工作大会,明确了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坚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统筹推进。二是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信用评价办法》,正在起草拟定《鄂尔多斯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三是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工作。及时在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上归集数据,截至目前,归集水费信息160912条、燃气费信息187521条、住房公积金信息600015条、行政许可信息1301条、行政确认信息13238条,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房地产中介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信息212条。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民事纠纷化解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认真筛选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队伍入驻调解平台;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与市中院加强沟通合作,定期交流处理住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的相关信息和经验做法。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和“12345”接诉即办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业务必须管信访,管生产必须管信访的原则,分类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有排查、有下访、有包案、有专班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解决区域性、系统性、典型性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标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领域缺乏规范文件指导,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保障和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不够明显。二是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性有待提高,有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在处理重大涉法问题时面临法律风险。三是普法工作方式仍不够多,不能很好的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针对性和精准性还须进一步提高。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建设法治住建,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工作质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住建领域高效能治理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一)健全法规制度。推动《鄂尔多斯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预备审议,开展《鄂尔多斯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高标准审核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制发程序。
(二)规范行政执法。对行政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涉法文件,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三)开展普法培训。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治培训。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住建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鄂尔多斯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