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中加强信用信息运用工作的提示函》等有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管理规定审核,现将内蒙古泰宏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泰宏·铭悦府S1#楼、S2#楼、S3#楼、S5#楼、S6#楼;鄂尔多斯市翌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院里商住小区S1号楼、S2号楼;鄂尔多斯市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康泰家园一期3#、4#、5#、6#住宅楼;鄂尔多斯市沃富家居建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鄂尔多斯市新华科技人才大厦;鄂尔多斯市卓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卓华学府1#、2#、3#、4#、5#、公厕等5个项目的预销售许可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信息。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