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厅《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等三项公共安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公网传[2025]7581号)和《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公发[2023]66号)已过试行期限,自即日起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5日
按照公安厅《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等三项公共安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公网传[2025]7581号)和《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公发[2023]66号)已过试行期限,自即日起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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