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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资产回收工作的通知

2021/05/18 1.5w 阅读 122 点赞

   鄂府办发〔2021〕37号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要求,由市司法局牵头,于2021年7底月前会同有关旗区、部门和企业完成国道109线东察段经营权回收工作。当前,各项工作严重滞后。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就加快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资产回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拟定回收方式和协商洽谈方案,全面解除2005年5月1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与万正投资集团关于109线东胜至察汗淖段高速公路项目授权经营合同书》,如期收回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资产。 

  (二)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任务分工 

      成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回收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工作组,各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市司法局负责资料收集、信息汇总、召集会议,协调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资产回收方式,拟定清产核资及回收方案;会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定洽谈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理提供关于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权相关审批手续、运营监管、资产备案等材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支付补偿款等相关事宜。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国道109线土地的相关权属,并办理相应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五)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会议研究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根据工作安排,倒排工期,倒逼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收回工作。 

  (二)加强协同联动。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尽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此项工作所必需的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专项资金列入预算。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回收国道109线东察段特许经营 

  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回收国道109线 

  东察段特许经营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理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金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文忠副市长 

  刘建勋副市长 

  高闻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张众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兴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凤云东胜区区长 

  王羽强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鄂托克旗旗长 

  雷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杰市司法局局长 

  高屹东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水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牛建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高利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刘杰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万正集团对接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并向工作组汇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此项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撤销,不再另文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