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0〕7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在市“六稳”、“六保”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鄂尔多斯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煤炭保供规范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鄂尔多斯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开展煤炭保供规范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全市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和煤炭保供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办理,促进煤炭行业规范化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对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关于煤炭保供和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办理,尽快释放煤炭产能,保障煤炭供应,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企一策”要求,认真梳理每一座煤矿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推进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并明确专班专人跟踪盯办。
(二)坚持科学论证。凡上报审批的煤矿必须做到论证在先,申请在后。相关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对煤矿是否占用耕地、保护区、重大草原功能区等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煤炭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手续办理工作,严把事实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确保上报审批的每一个煤矿都于法有据、程序规范,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坚持安全第一。要以安全生产为基本底线,在推进手续办理的同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快煤矿手续办理
1.精准摸排问题底数。坚持“一矿一档、一企一策”,认真梳理全市所有井工煤矿手续办理及生产建设运行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梳理13座无证建井煤矿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并逐矿制定具体的推进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推进解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2.优化上报工作流程。针对同一矿业权,市、旗区两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各只开一次会议,研究矿区范围划定、探转采事宜,最终合并报送一次意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证效率。自收到煤矿申请后,旗区人民政府5日内完成核实,如果条件具备需上会研究,审核通过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日内完成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如条件具备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3日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3.实行审批容缺受理。在办理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时,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证明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探转采文件、储量核实备案证明、统一开发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等5个要件齐全,即可实行容缺受理,其它短缺资料在正式上报自治区审批时补齐;在办理探转采新立时,项目核准文件、落实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文件、自治区政府同意探转采文件、储量核实备案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批文、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统一开发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等10个要件齐全,即可实行容缺受理,其它短缺资料在正式上报自治区审批时补齐。(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4.边整改边办理手续。凡是涉及审计、巡视整改及资源清理整治转化项目的煤炭企业,经旗区行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承诺书后,可以同步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也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煤炭边角资源市场化出让,实现整改与手续办理“两不误、两促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露天煤矿用地审批
1.合理统筹解决用地。统筹运用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和建设用地指标,认真研究、找准方法、强化措施,制定有指导性、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露天煤矿临时用地还地、复垦和验收工作,确保临时用地合法合规有效利用,实现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2.推进临时用地审批。针对试点内80座煤矿中具备审批条件的29座,逐一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分类解决。凡是未完成征地补偿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办理,缺少林草手续的由市、旗两级林草部门牵头负责办理,缺少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办理。自收到采矿临时用地申请之日起,旗区自然资源局7日内完成组件初审工作,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5日内完成相关科室会签,出具审查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3.推进建设用地审批。逐矿统计用地指标缺口,以及不符合空间规划的煤矿,建立工作台账统筹解决。凡是不符合规划的,市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对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争取尽快调整规划,打通报批渠道。对指标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另一方面要从内部挖潜,通过增存挂钩、撤销批文等方式多措并举尽快盘活批而未供的闲置土地,为建设用地审批腾出足够的空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4.依法依规保发展。列入保供名单的煤矿企业实施不停产整改政策。对依法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且在本矿区范围内生产的煤矿,以及已取得联合试运转和灾害治理批复的煤矿企业可以实行审慎包容的执法政策;对有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处罚后可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生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成立鄂尔多斯市煤炭保供规范专项行动工作组,在市“六稳”“六保”煤炭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斯琴毕力格市长
副组长:金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文忠副市长
石艳杰副市长
高志华市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二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晓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董介中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水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健市水利局局长
邬建勋市能源局局长
韩玉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崔永忠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职能职责: 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动核准、采矿、土地、环保、林草、用水等手续办理工作,加快推进煤矿审批建设生产进度。
为确保手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工作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保障工作专班
负责人:张众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永忠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席富忠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霍励平市能源局副局长
联络人:高治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六科科长
职能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各工作专班工作,及时掌握、汇总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和文件;组织工作组有关会议;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井工煤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
负责人:马二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伊拉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建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萨仁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霍励平市能源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苏雅拉图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联络人:张海荣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负责人
职能职责:负责煤矿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初审受理,按照规定流程审签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按照自然资源厅要求颁发采矿许可证;负责转化项目的核实及配置资源清理工作;负责煤矿落实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负责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负责煤矿占用林地和草原的核实及有关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露天矿用地审批工作专班
负责人:马二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郝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张海滨市水利局副局长
联络人:石巍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职能职责:负责实地摸排各露天煤矿的开采、用地、复垦和还地情况,并提出用地计划,制定良性循环的滚动监管实施方案;负责采矿临时用地受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跟进采矿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负责露天采矿临时用地占用林地和草原的核实及有关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手续跟踪对接工作专班
负责人:李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郝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萨仁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伊拉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霍励平市能源局副局长
阿拉腾宝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联络人:石巍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海荣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负责人
职能职责:负责常驻自治区跟踪对接我市相关煤矿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手续早日获批;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无证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和露天煤矿用地手续办理工作是煤炭保供和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对开展煤炭保供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有效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二)加快办理进度。以限定时间、集中联动审批为抓手,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区上下左右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抓好相关手续报批工作,尽最大努力压缩市旗区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以及申报自治区审批所消耗的时间,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要明确细化办理措施,根据难易程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攻关,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旗区、牵头部门和企业要联合成立工作组,跟踪推进相关手续审批工作。市级层面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旬研判”制度,主动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沟通对接,需要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意见的,要及时上报,切实提升工作质效。要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跨部门、跨旗区问题,通过集中会商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责任落实。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前期工作是否到位、能否如期审批,关键是各方面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岗位具体责任人,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对工作中因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责任人,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