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29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曦同志辞去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