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区建管局、各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建标〔2026〕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旗区住建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另需确定1名联络员报市住建局。
旗区住建局和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项目检查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对接各级代建中心、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摸清受检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立项目台账。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依据行业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2025年1月1日以来编制完成的我市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和相关编制企业及执业人员,重点检查成果文件中招标控制价编审、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3类业务。
旗区住建局负责本辖区管理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抽查工作,从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30%-50%比例的项目作为受检项目;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管理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抽查工作,从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30%-50%比例的项目作为受检项目;并负责在旗区和市本级项目台账中抽取20%-30%比例的项目进行盟市抽查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细致检查,做好记录存档
按要求请被检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资料清单》(附件4)所列资料,组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照文件中的五个方面内容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同步进行检查记录及存档,及时填写《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问题检查表》(附件2);按月填写《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集中反馈、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等方式完成整改,并同步填写《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问题检(抽)查汇总表》(附件3)。
(二)做好月度信息报送、严格守时完成检查
请高新园区建管局、旗区住建局、市本级项目检查联络员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检查工作进度情况报表(附件1、附件3)。
高新园区建管局、各旗区住建局要结合往年检查工作经验,积极对接好项目有关单位,做好受检项目摸底工作,及时调取附件4清单所列资料,聘请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及时进行检查反馈,在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反馈以及确认工作。我局将对各单位检查工作提前进行督导,推动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高新园区建管局、旗区(市本级)检查工作应于7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记录连同检查整改等资料进行归档;检查组应当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检查整体情况、发现典型问题以及整改和处罚情况进行公示;并要将抽查项目台账及时报市住建局,并按照《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资料清单》(附件4)要求准备备查材料。
(三)做好检查工作后续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旗区住建局根据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检查情况结合公示的整改、处罚等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录入监管平台并扣分处理,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企业及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高新园区建管局、各旗区住建部门要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按要求抓好落实、有序推进,持续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标准与定额科联系人:王兴,联系电话:0477-8580085)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