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障扶贫调度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国栋对全市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行部署,市医疗保障局在家领导、各旗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及相关负责同志,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丁国栋首先分析并肯定了我市前期医保扶贫工作,他指出,2019年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市委政府将医疗保障局确定为单独的医保扶贫工作推进责任单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章立制,成立了扶贫专项工作推进组,医保扶贫定期调度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摸底、督察调度,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千万不能松劲、歇脚,要鼓足干劲,冲刺扶贫最后阶段。
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把扶贫工作当做首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当前我市医保扶贫必须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保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做好大病保险工作。医保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之一是“对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今年5月前将以前年度执行的“两提高、两降低”政策调整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来。特别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病保险的要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二是要圆满完成“清零达标”专项行动任务。自治区扶贫办下发的“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医保方案布置了三个任务: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都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旗县范围内定点医院住院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清零达标”专项任务,11月到12月迎接自治区的专项检查。三是高质量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中指出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他指出,目前我市贫困人口中,有46%为因病致贫,按户统计是80%,从长远看,因病致贫要重在预防,在当下主要是解决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待遇问题,医保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能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影响扶贫工作深入推进。
为保障医保扶贫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他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贫困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贫困人员全部参保,无一遗漏。中途评定人员待遇享受期自评定之日起计算,不设置待遇等待期,没有缴费的人员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标准执行。二是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市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五月底之前,把2014-2015年贫困人口全部录入报销系统。三是做好流动贫困人口的待遇享受问题,对于跨旗区参保、外地参保,通过就业扶贫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情况的人员,只要是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没有稳定脱贫,报销标准没有达到要求比例的情况下,仍要保障到相应水平。四是更新完善“一站式服务”网络报销系统。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报销标准不符要求的要及时校正,在此之前,旗区报销系统要做到大病报销90%标准,门诊慢病80%标准,其他保障不高于90%标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执行中解决,不能停下来等待政策调整。五是做好医保扶贫数据统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积累,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必须保证报送口径一致,报送及时。六是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和多媒体宣传,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给贫困人员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确保唱好“医保好声音”。
会上市局和各旗区同志还对本统筹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对医保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