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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通报批评的鄂尔多斯配送企业报送书面澄清材料的函

2019/11/28 2.1k 阅读 419 点赞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通报批评的鄂尔多斯配送企业报送书面澄清材料的函

各有关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的通报》(内药采中心字〔2019〕99号)和《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的通报》(内药采中心字〔2019〕127号),被通报批评的鄂尔多斯药品配送企业有10家(详见附件1),现要求被通报批评的鄂尔多斯药品配送企业务必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澄清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至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药采中心,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澄清,并报自治区取消鄂尔多斯区域配送资格。

联系人:苏慧芳 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时代财富广场A座1005室

电子邮件:eedsyczx@163.com

附件:1.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有采购订单未开展配送的鄂尔多斯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2.鄂尔多斯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书面澄清材料及要求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8

附件1

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有采购订单

未开展配送的配送企业名单

序号

配送地区

企业名称

考核周期

1

鄂尔多斯市

上药科园信海呼和浩特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2

鄂尔多斯市

石家庄市中天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3

鄂尔多斯市

上药科园信海通辽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4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华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季度

5

鄂尔多斯市

包头升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季度

6

鄂尔多斯市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7

鄂尔多斯市

安徽省亳州市中西药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8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保利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

9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奥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季度

10

鄂尔多斯市

上药科园信海通辽医药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

11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华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季度

12

鄂尔多斯市

安徽省亳州市中西药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

13

鄂尔多斯市

包头市华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季度

14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奥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季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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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