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鄂医保发〔2022〕21号
各旗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配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衔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经过相关医疗机构成本核算、专家价格论证等程序,决定对全膝人工关节置换术、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等18项人工关节置换相关手术医疗服务项目(见附件)价格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同时终止2021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系统中相应项目收费。其中,调整项目内容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2021版)》中已有项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公布的项目内容为准。
二、各旗区医疗保障局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项目调整前后收费衔接,确保患者正常结算、准确报销。
三、请各旗区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旗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执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反馈。
附件:人工膝、髋关节置换相关手术项目价格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